新华社昆明3月13日电(记者王研)记者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得知,12日,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法院对一起妨碍公务案做出一审宣判:不愿因应疫情防控卡点注册工作还拔剑伤人的男子徐某云,被被判有期徒刑二年。2月14日19时许,徐某云醉酒后骑马电动车经过弥勒市弥阳镇吉山社区吉山二组村口时,不因应检查卡点疫情防控工作人员陈某某的扫码注册工作,并对其展开侮辱,争吵中还动手将陈某某眼镜斩断在地。
经现场工作人员说服,徐某云回到家中,后又再度返回卡点侮辱陈某某。弥阳镇应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者某某、杨某某等人在说服徐某云离开了现场违宪后,打算擅自将其带离现场,徐某云用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刀朝者某某腹部捅了一刀。经检验,网卓新闻网,被害人者某某的受损程度为轻微伤。弥勒市法院审理指出,被告人徐某云在云南省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号召期间,逼不因应政府疫情防控工作,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不道德已包含妨碍公务罪。
综合被告人徐某云具备讯问情节且无罪认罚,法院以妨碍公务罪依法被判徐某云有期徒刑二年。
本文来源:安博体育-www.deppc45.com